校企合作辦公室工作職責
校企合作辦公室是負責開發和管理學院與企業進行合作項目與交流事項的職能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有關高等教育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學院的各項決定。
2. 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高職教育的辦學指導思想,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及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客觀要求,制定學院校企合作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不斷創新產學合作的體制和機制,研究分析學院與企業合作項目的可行性,制定校企合作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3. 統一協調和管理校企合作工作。
4. 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商會的聯系和溝通,了解有關校企合作的政策和優惠措施,了解適宜建設校外實訓基地的企業名單。
5.協助各系(部)開發與企業合作項目,拓寬校企合作的渠道。組織和協助各系(部)與企業合作項目協議的簽訂和實施。及時解決合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總結推介好的做法和經驗。
6.按照校企合作管理辦法,對校企合作項目進行審批。主持校企合作簽約儀式,統一制作、頒發、管理校企合作基地牌匾。
7.收集社會信息,引導教師、學生有效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多渠道、多形式服務社會。
8.定期調研校企合作運行狀況,對校企合作項目進行跟蹤、督查、協調、評估、考核,真正發揮校企合作在學院發展和地方經濟建設中的作用。
9. 負責學院校企合作工作開展情況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總結,完善檔案管理制度,按照人才評估標準建立健全有關校企合作項目的檔案。